钢护筒沉放 1、吊装第二节钢护筒,焊接第二节护筒; 2、在相互垂直的两个方向设监测点,指挥吊车操作,使钢护筒自然垂直对准桩位,启动振锤;同时,吊车大钩稍放松,并控制大钩下降速度以便护筒在保持垂直的状态下沉入土中。两个观测点连续观测钢护筒的垂直度,发现有倾斜倾向立即调整大钩位置进行纠正; 3、履带吊配合振动锤进行钢护筒沉放。振拔锤对钢护筒振入时,先采用自重下沉,在确保钢护筒的位置准确,桩身有足够的稳定性后,再采用振动下沉; 4、在振动过程中,振动锤、夹桩器等连接可靠,其中心与护筒中心、钻孔桩中心应尽量保持在一条直线上。偏差控制在以内; 5、护筒着床后,需对护筒进行认真精密测量,根据测量结果进行细致调整,测量时可在平台上同时设点,以便于测量交汇,插打过程中通过测量来控制护筒的位置和标高。
钢护筒加工质量标准 1、在任何20°圆弧内,钢护筒的局部允许偏差为板厚的10%,偏差不得超过板厚的12%; 2、钢护筒直径允许偏差,任何位置的外直径和小直径之差不大于0.3%公称直径,直径与小直径之差小于20;钢护筒体端面的倾斜度允许偏差为△f=3; 3、钢护筒纵轴线弯曲矢高不大于护筒长的0.1%,并不得大于30。
钢护筒的顶面应高出围堰顶0.5-1m,底面一般应穿过原地面线,黏性土的入土深度不小于2m,砂性土不少于3m; 7、水中钢护筒内径一般比桩径大 20-30cm,大孔径钻孔桩则至少比桩径大 40cm。护筒长度根据施工方案计算,一般顶面应高出施工水位 1.5-2.0m(这个数据与某些教材不一致,建议编教材的老师多去现场看看),底面应穿过透水层(水深5m以内,一般要求入土深度不低于3m;具体深度,设计会给出参考数据